名称伊士曼
总部美国
行业化工
股票代码EMN.N
27.90 / 100
总排名 NO.425 / 1950
12.82 / 100
总排名 NO.334 / 7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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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排名 NO.334 / 780
将要求供应商节能减排、温室气体核算与报送纳入供应商行为准则等书面文件
通过赋能、开展创新项目、财务激励等机制引导供应商减排
测算并披露范围3排放量
定期收集供应商实际排放数据
测算并披露产品碳足迹
测算并披露范围1&2排放量
测算并披露碳强度
设定并披露正在执行的范围1&2减排目标或节能目标
设定并披露范围1&2碳中和目标
披露范围1&2减排目标或节能目标的完成进展
披露范围1&2碳中和目标的完成进展
开展非化石能源利用项目,并披露项目减排量
开展能效提升技术应用项目,并披露项目减排量
开展能源监测和管理项目
开展其他类型减排项目,并披露项目减排量
推动其自有工厂、下属子公司、门店等披露碳排放数据,且/或设定减排目标
气候、环境目标及排放数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:1)企业官方网站,年报,CSR报告,ESG报告等定期报告;2)企业公开披露的CDP气候变化问卷回复。IPE优先使用企业发布的定期报告作为信息来源。
目标进展
目标进展依据IPE所获取的企业基准年排放数据和最近年份排放数据进行计算。目标进展计算结果=(最新年份对应的排放量 - 基准年排放量)/基准年排放量(百分比呈现)
3)范围1、2及范围3分项数据按《温室气体核算体系: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》(The GHG Protocol: A 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)分类显示。如企业未按该分类进行披露或仅披露百分比,则不显示。